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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共卫生能力提升建设项目第一次公示

2026-07-20   地区:云南 访问量:150    【我要打印】

红河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共卫生能力提升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首次信息公开

根据生态环境部令(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我单位委托云南水工源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对红河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共卫生能力提升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现根据国家法规及规定,向公众进行首次信息发布。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红河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共卫生能力提升建设项目

项目位置: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观澜路中段

项目单位:红河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概况:于现有用地范围内新建一栋5层检验检测中心实验楼(含地下车库、相关室外附属设施),新建建筑面积8129.84m2(地上建筑面积5398.33m2,地下建筑面积2731.51m2),项目建成后将补齐红河州疾控中心基础设施、检测及应急能力短板,强化边境跨境传染病防控,提升全州疾控综合服务水平,带动基层疾控能力提升,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助力全州公共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建设单位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红河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单位地址:红河州蒙自市观澜路

联系电话:18087308879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云南水工源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工18788427220

邮箱:1185060491@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网站下载:

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示采用网上公示的形式,公众可通过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件或电话联系等方式,发表对本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建设单位将在工程《公众参与说明》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红河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6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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