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相关规定,为让公众充分了解本项目,接受项目周边公众的监督,现就[江苏科诺船舶设备有限公司舰船用风机及通风设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有关信息予以第一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江苏科诺船舶设备有限公司舰船用风机及通风设备项目
项目地址:泰州市泰兴市滨江镇瑞祥路88号18幢
建设内容:江苏科诺船舶设备有限公司拟投资2000万元在泰兴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瑞祥路88号18幢,购置现有厂房1778.78m2,新建生产车间,项目购置激光切割机、砂轮机、剪板机、数控折弯机、机器人焊接机等设备,建成后形成年产5万台套舰船用风机及通风设备的生产能力。
项目性质:新建(迁建)
现有工程及其环境保护情况: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 建设单位:江苏科诺船舶设备有限公司
(2) 联系人:蒋总
(3) 联系电话:139****4921
(4) 通讯地址:泰州市泰兴市滨江镇瑞祥路88号18幢
三、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 评价单位:泰诺(江苏)安全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2) 联系人:钟**
(3) 联系电话:137****7828
(4) 通讯地址:泰州市泰兴市金融中心2号楼
(5) 电子邮箱:2719699429@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来函、来电、传真、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我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附件1:2、正文-江苏科诺船舶设备有限公司-舰船用风机及通风设备项目.docx1.9 MB, 下载次数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