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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长海县广鹿岛东北侧海域刘福和浮筏养殖用海项目第三次公示

2026-07-23   地区:辽宁 访问量:131    【我要打印】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相关规定,为让公众充分了解本项目,接受项目周边公众的监督,现就[大连市长海县广鹿岛东北侧海域刘福和浮筏养殖用海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有关信息予以第三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大连市长海县广鹿岛东北侧海域刘福和浮筏养殖用海项目

项目地址:辽宁省大连市长海县大连市长海县广鹿岛和格仙岛东北部海域

建设内容:项目建设主体刘福和已取得位于长海县广鹿岛北部面积为261.4001 公顷养殖用海的海域使用权,开展筏式养殖活动,养殖生物品种为牡蛎。共布设浮筏3000 台,其中1500 台为吊绳养殖牡蛎,每台浮筏布设300 吊绳;剩余1500 台浮筏为吊笼养殖牡蛎,每台浮筏布设100 吊笼。根据长海县广鹿岛已开展的筏式牡蛎养殖情况估算,本项目牡蛎养殖预计年产量约9000t/a。

项目性质:新建

现有工程及其环境保护情况: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 建设单位:刘福和

(2) 联系人:

(3) 联系电话:

(4) 通讯地址:

三、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 评价单位:辽宁研海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2) 联系人:宋工

(3) 联系电话:18841652923

(4) 通讯地址:锦州市太和区中央南街宝地铂金大厦27A6楼

(5) 电子邮箱:820417672@qq.com

四、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

1、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rO7M_nS-aT2fUyxwuh21zA?pwd=si1w 提取码: si1w

2、公众参与说明途径: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来函、来电、传真、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我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附件1:公示稿-刘福和261.4公顷海水养殖项目-报告书.pdf7.0 MB, 下载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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