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佳一高科技有限公司工业铝型材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初步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的要求,现公开以下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工业铝型材生产项目
项目地址:大冶湖高新区攀宇工业园
建设内容:年产工业铝型材4万吨,新建厂房、生产线,购置设备(不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及淘汰设备)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
项目性质:新建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 建设单位:湖北佳一高科技有限公司
(2) 联系人:柯总
(3) 联系电话:13581296387
(4) 通讯地址:大冶市东岳路街道大冶大道67-18号
三、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 评价单位:湖北慧科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2) 联系人:吴工
(3) 联系电话:13597723381
(4) 通讯地址:湖北省黄石市下陆区广州路30号万达公馆一期4-1-401
(5) 电子邮箱:1042778346@qq.com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TTscRAHxCYrB-IycJOlYoA提取码:p913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请联系建设单位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受本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来函、来电、传真、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我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八、公众意见提出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作者(ncf,已修改1次),
最新修改于2026-07-24 10:21
附件1:公众意见表.docx13.9 KB, 下载次数0
附件2:工业铝型材生产项目环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版).pdf17.9 MB, 下载次数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