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环评与验收公示>>正文

阳山新地农业有限公司年出栏25000头成品猪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2026-07-27   地区:广东 访问量:163    【我要打印】

根据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的相关要求,结合阳山新地农业有限公司年出栏25000头成品猪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现向公众公开下列信息,以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全文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DjlcnJqpkUcdrLnXdiVuUQ?pwd=2myi

提取码: 2myi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单位名称:阳山新地农业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清远市清新区太平镇金门村委会正纪村房屋首层(仅限办公)

联系人:龚总

联系电话:13902356219

评价单位:湖南绿鸿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梁工

联系电话:13415289047

邮箱:1575282530@qq.com

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香樟路819号万坤图商业广场1幢3单元15层3-1512、1513号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涉及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各阶层人士及团体对本项目所产生的环境影响及环保治理措施发表意见和建议。

三、公众意见表网上链接

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示期间,公众可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通过电话、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对本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为便于进一步了解公众的具体意见和建议,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本信息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六、其他

说明: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公众提出的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内容。公众可以依法另行向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反映。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