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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蓬源喷雾净化科技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公示

2026-08-01   地区:广东 访问量:209    【我要打印】

东莞市蓬源喷雾净化科技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 4号),现将东莞市蓬源喷雾净化科技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东莞市蓬源喷雾净化科技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一期

建设单位:东莞市蓬源喷雾净化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广东省东莞市虎门镇太安路虎门段 11 号 3 栋 502 室

公示内容:自主验收意见、自主验收报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等,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6年08月01日—2026年08月28日(20个工作日)

联 系 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17607607131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1:东莞市蓬源喷雾净化科技有限公司(改扩建)----一期验收意见.doc35.0 KB, 下载次数1

附件2:东莞市蓬源喷雾净化科技有限公司(改扩建)---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doc44.9 MB, 下载次数0

附件3:东莞市蓬源喷雾净化科技有限公司(改扩建)----一期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doc21.0 KB, 下载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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