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莱新材料(盐城)有限公司复合新材料边框研发制造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1、建设项目名称:
复合新材料边框研发制造项目(一期)
2、建设项目概况:
沃莱新材料(盐城)有限公司成立于2026年06月01日,注册地址为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太湖路2号1幢(18)。企业拟投资10000万元,租赁环保科技城境内4.3万平方米厂房,分两期建设,一期新增复合型材拉挤生产线、注胶机、喷漆流水线、自动切割机、自动打磨机、空压机等73台设备,预计形成年产复合新材料边框15000吨的生产能力;二期拟新增复合型材拉挤生产线、注胶机、喷漆流水线、自动切割机、自动打磨机等设备,预计形成年产复合新材料边框22500吨的生产能力。项目全部建成后将形成年产复合新材料边框37500吨的生产能力。
项目于2026年07月03日取得盐城市亭湖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备案(备案证号:亭政服投资备〔2026〕702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项目在建设前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为此建设单位特委托江苏颛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3、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沃莱新材料(盐城)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盐城亭湖区环保科技城太湖路2号1栋
联系人:陈志华
联系电话:153****8153
4、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江苏颛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毛羽宏
联系电话:18913944446
5、征求公众建议和意见的主要事项和方式
(1)征求公众意见内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于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重点关心该项目建设及营运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次公众意见调查工作的建议。
本次公示将采取网上公示、现场调查以及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进一步征求公众意见。在此期间公众仍可以通过向指定地址电话、传真、写信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自己的意见。
(2)公众提出意见及查阅环评文件的方式和期限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电话、信件、电子邮件或面谈等方式获取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公示时间: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附件1:沃莱环评文本(公示稿).pdf2.1 MB, 下载次数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