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广东吉联益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委托广东智环研生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对《广东吉联益新建厂房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特做此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项目建设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意见或建议。
(一)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东吉联益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广东吉联益新建厂房项目
地址:茂名市茂南区公馆镇茂名市茂南公馆产业园2号路8号
联系方式:梁工,15820172706
(二)项目概况
广东吉联益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24年12月,企业拟投资15000万元,选址于茂名市茂南区公馆镇茂名市茂南公馆产业园2号路8号(地理坐标:经度E:110度46分51.933秒,纬度N:21度41分32.384秒),新建广东吉联益新建厂房项目,厂区占地面积27219.87m2,项目建筑面积26102m2,建设年产1.5万吨塑料薄膜、1500吨无纺布、100万只塑料桶、200万只塑料筐生产线及配套环保工程、辅助工程。
本项目劳动定员80人,厂区内设有食宿,车间工作制度为每天3班,每班工作8小时,车间年有效工作天数为300天,年工作7200小时。
本项目生产线有机废气经整室密闭负压收集后,经2套“水喷淋塔+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废气治理设施处理后,分别引至车间楼顶15m高排气筒(DA001~DA002)排放。本项目员工生活污水经“隔油池+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和生产废水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茂名市茂南区水质净化厂,尾水汇入白沙河,最终排入小东江。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噪声源,并设置减振底座和安装减振器等治理设施,经过车间墙壁阻隔和几何距离传播衰减后,东、南、西、北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餐厨垃圾和废油脂交由专业单位处理;边角料和不合格品回用于生产;废包装材料和过滤杂质集中收集交由资源回收公司回收利用,实现废物的资源化再生利用。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及桶、废含油抹布和手套)分类贮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
本项目选址符合所在区生态保护红线、资源利用上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负面清单的要求;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广东省的产业政策;建设单位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只要保证遵守相关的环保法律法规,落实“三同时制度”,保证有效地实施相应环境保护措施,妥善处理处置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物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日期:2026.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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