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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央监护系统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2026-08-18   地区:新疆 访问量:218    【我要打印】

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央监护系统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招标编号:/)

一、变更内容

原:

附件三:

中央监护系统技术参数要求

一.规格参数要求:

1.CPU:提供符合 HL7 协议的数据输出

2.标配显示器≥24英寸彩色液晶显示器,配备双屏显示器

3.分辨率≥1280×1024

4.*中央站支持≥64床位接入,单屏同时显示≥32张床位信息。

5.重点观察中可同屏显示≥4小时全部参数趋势数据,双屏时可显示≥12道波形

6.双屏显示时,可以一屏显示基本床位信息,另一屏显示重点监护床位所有参数信息

7.传输速度≥100M/S,传输距离≥100M。

8.具备数据断网续传功能,至少保证48小时内数据不会丢失

9.具备密码保护功能,远程访问中央站上的数据,需输入密码

10.要求具备SSL通信加密

11.网络连接方式:要求同时接入有线、无线两种组网方式,并提供注册证

12.网络控制:中央站/工作站可以控制监护仪接收/解除/转移病人。

13.中央站/工作站可以控制监护仪启动/停止NIBP测量。

14.要求中央站/工作站可以控制监护仪报警暂停/复位,调整报警开关/级别/上下限。

15.报警信息:具备全病理参数报警功能设置

16.报警参数:具备心电、血压、血氧、心率、呼吸、体温、呼吸末二氧化碳参数上、下限报警功能

17.具备声、光双重报警功能≥3 级报警

18.计算功能:能够计算药物剂量、滴定和血液动力学

19.*中央监护系统支持连接科室现有监护仪设备查看数据

20.具备图像输出接口,可连接大屏。

21.*要求3日内到货。

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保修期,提供整机(包含附件,如稳压电源、脚踏、推车等)原厂保修服务≥3年,承担保修期内设备任何故障产生的费用。

现变更为:

附件三:

中央监护系统技术参数要求

二.规格参数要求:

1.CPU:提供符合 HL7 协议的数据输出

2.标配显示器≥24英寸彩色液晶显示器,配备双屏显示器

3.分辨率≥1280×1024

4.*中央站支持≥64床位接入,单屏同时显示≥32张床位信息。

5.重点观察中可同屏显示≥4小时全部参数趋势数据,双屏时可显示≥12道波形

6.双屏显示时,可以一屏显示基本床位信息,另一屏显示重点监护床位所有参数信息

7.传输速度≥100M/S,传输距离≥100M。

8.具备数据断网续传功能,至少保证48小时内数据不会丢失

9.具备密码保护功能,远程访问中央站上的数据,需输入密码

10.要求具备SSL通信加密

11.网络连接方式:要求同时接入有线、无线两种组网方式,并提供注册证

12.网络控制:中央站/工作站可以控制监护仪接收/解除/转移病人。

13.中央站/工作站可以控制监护仪启动/停止NIBP测量。

14.要求中央站/工作站可以控制监护仪报警暂停/复位,调整报警开关/级别/上下限。

15.报警信息:具备全病理参数报警功能设置

16.报警参数:具备心电、血压、血氧、心率、呼吸、体温、呼吸末二氧化碳参数上、下限报警功能

17.具备声、光双重报警功能≥3 级报警

18.计算功能:能够计算药物剂量、滴定和血液动力学

19.*中央监护系统支持连接科室现有监护仪设备查看数据

20.具备图像输出接口,可连接大屏。

21.*要求3日内到货。

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保修期,提供整机(包含附件,如稳压电源、脚踏、推车等)原厂保修服务≥3年,承担保修期内设备任何故障产生的费用。

22.*提供显示大屏≥95寸

二、其余内容不变。

2026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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