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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能环境(郁南)10万吨/年废塑料高值化循环利用项目第一次公示补充公示

2026-08-19   地区:广东 访问量:98    【我要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建设单位已于2025年4月对粤能环境(郁南)10万吨/年废塑料高值化循环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进行了第一公示。鉴于项目建设概况和建设单位名称发生变化,现对其进行补充公示,进一步公开征求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一、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粤能环境(郁南)10万吨/年废塑料高值化循环利用项目

项目地址:云浮市郁南县大湾镇云浮郁南产业园区内

建设内容:本项目总用地面积为26276.54m2,总建筑面积为10231.87m2,主要建设综合楼、公用工程房、丙类联合厂房、甲类生产装置车间、发电车间、汽车装卸站,以及甲类地上罐组/泵区、可燃气体储罐区、污水处理池、消防水罐、事故水池、初期雨水池等辅助配套设施。项目设计年处理10万吨废塑料,废塑料热解后产出塑料热解油、碳渣、混合可燃气;其中塑料热解油经精制处理后,产出产品DMX船用燃料油、DMA船用燃料油、炉用燃料油和蒸馏轻质油外售,混合可燃气经自建发电车间发电自用,碳渣外售。项目拟分两期建设,一期建成后年处理1万吨废塑料,二期建成后年处理9万吨废塑料。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 建设单位:华南环境工程科技(云浮)有限公司

(2) 联系人:刘维东

(3) 联系电话:18122393919

(4) 通讯地址:广东省云浮市郁南县都城镇九星大道与封开连接线交汇处二楼310

(5)电子邮箱:385303305@qq.com

三、编制单位名称

评价单位:广州泓扬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来函、来电、传真、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我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建设单位:华南环境工程科技(云浮)有限公司

2026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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