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油田扶余采油厂低碳生产建设工程清洁热力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告
受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扶余采油厂委托,吉林省师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了《吉林油田扶余采油厂低碳生产建设工程清洁热力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2018年7月16日发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规定,现将吉林油田扶余采油厂低碳生产建设工程清洁热力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告。公告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选址选线、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吉林油田扶余采油厂低碳生产建设工程清洁热力项目
选址选线:位于吉林省松原市境内
建设内容:项目总投资17608万元
本次工程内容:
吉林油田扶余采油厂预计新钻井筒取热井15口井。新建空气源热泵10台,总装机5.37MW,空气源热泵与地热井热泵串联运行;新建电加热炉6台;更新集输管线及注水管线;配套更新站内工艺管线;配套自动控制设备仪表改造。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扶余采油厂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13843868976,程国庆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吉林省师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评价机构联系方式:
殷工:0431-81129795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格式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2018年第48号《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中附件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为准,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电话:18686317285或0431-81129795
邮件:请将意见和建议发至834566617@qq.com中,邮件标题中务必注明“吉林油田扶余采油厂低碳生产建设工程清洁热力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字样,否则,造成的意见未受理现象,建设单位与环评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信件:长春市南关区亚泰大街与南湖大路交汇东侧金土地大酒楼12楼,13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