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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丰县萨勒吾则克乡防沙治沙区1.83万亩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2026-08-20   地区:新疆 访问量:103    【我要打印】

2026年8月20日,民丰县农牧水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委托乌鲁木齐湘永丽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了“民丰县萨勒吾则克乡防沙治沙区1.83万亩建设项目”的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相关规定,为让公众充分了解本项目,接受项目周边公众的监督,现就[民丰县萨勒吾则克乡防沙治沙区1.83万亩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有关信息予以第一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民丰县萨勒吾则克乡防沙治沙区1.83万亩建设项目

项目地址:民丰县萨勒吾则克乡

建设内容及规模:民丰县萨勒吾则克乡防沙治沙区灌溉面积1.83万亩土地平整建设、机耕道路建设、机井凿

井、配套电力设施建设、节水滴灌设施建设、管护房及附属设施建设。

项目性质:新建

总投资: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 建设单位:民丰县农牧水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 联系人:阿卜杜艾则孜·图尔洪

(3) 联系电话:18199346903

(4) 通讯地址:新疆和田地区民丰县兰帕北路15号民丰县林业和草原局3楼

三、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 评价单位:乌鲁木齐湘永丽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 联系人:屈建平

(3) 联系电话:13579216062

(4) 通讯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金沙江路239号友好万科大厦1101室

(5) 电子邮箱:363001491@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来函、来电、传真、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我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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