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完成后,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批前,应向社会公开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现对《长株高速长沙东服务区加油站增设LNG加气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信息公示。
建设单位联系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湖南销售分公司/何工/13507427167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人:湖南联智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李工/15973136080。
公示期间,对项目建设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众可以联系建设单位、环评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或建议。
附件1:中石油湖南销售分公司长株高速长沙服务区加油站增设LNG加气项目(公示版).pdf1.3 MB, 下载次数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