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宝丽迪(宿迁)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色母粒、3万吨功能母粒和2万吨密胺纤维项目在确定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后,需对公众发布公示信息,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年产5万吨色母粒、3万吨功能母粒和2万吨密胺纤维项目
建设性质:迁建
建设地点:江苏泗阳绿色智造产业园众兴东路南侧、S267省道东侧
项目投资:30000万元人民币
建设内容:项目厂区占地面积约66708平方米(约100亩),新建厂房及附属用房面积约90000平方米,新增双螺杆挤出机、输送设备、振动提升机、真空泵组、切粒机、振动筛、磨粉机、均化仓、空压机、冷干机、离心纺丝机、丝饼自动收卷机、烘干定型机等设备,项目投产后可实现年产5万吨色母粒、3万吨功能母粒和2万吨密胺纤维的生产规模。
二、建设单位信息
建设单位:宝丽迪(宿迁)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总
地址:江苏泗阳绿色智造产业园众兴东路南侧、未来路东侧
联系电话:15050988000
电子邮箱:292488227@qq.com
三、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信息
环评单位:江苏联晟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创新广场B栋11层1116室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被征求意见的公众包括受建设项目影响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
公众意见表的提交:公众可以从本公示发布之日起,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完成即二次公示发布之前,通过第四项中链接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来反映与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将意见表填写完毕后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将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电子邮件可发送至第二项中所示邮箱,信函可邮寄至(江苏泗阳绿色智造产业园众兴东路南侧、未来路东侧,宝丽迪(宿迁)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朱总 15050988000)。
公众意见表请公众按照固定格式填写内容,若必要信息不全,则视为无效表格。
宝丽迪(宿迁)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026年8月21日
附件1:一次公示 宝丽迪(宿迁)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色母粒、3万吨功能母粒和2万吨密胺纤维项目.doc20.5 KB, 下载次数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