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相关规定,为让公众充分了解本项目,接受项目周边公众的监督,现就[内蒙古鑫祥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5万吨甲基醇醚及年产2800吨医药中间体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有关信息予以第二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
内蒙古鑫祥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5万吨甲基醇醚及年产2800吨医药中间体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相关规定,为让公众充分了解本项目,接受项目周边公众的监督,现就[内蒙古鑫祥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5万吨甲基醇醚及年产2800吨医药中间体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有关信息予以第二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内蒙古鑫祥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5万吨甲基醇醚及年产2800吨医药中间体项目
项目地址: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乌达区工业园区连心路西、海神北路、利康化工东侧、江正精细化工院内
建设内容:建设年产1.5万吨甲基醇醚及年产2800吨医药中间体项目,配套生产装置、土建、公用工程及辅助工程等
项目性质:新建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内蒙古鑫祥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联系人:张工
(3)联系电话:15848309708
(4)通讯地址: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乌达区工业园区连心路西、海神路北、利康化工东侧
三、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评价单位:内蒙古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2)联系人:赵工
(3)联系电话:0471-4632269
(4)通讯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拉尔东街7-1号内蒙古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第6层、7层
(5)电子邮箱:763779896@qq.com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6QPKoI94ZE5y9fcV6pL5UQ(提取码请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索要)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公众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反映与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受本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来函、来电、传真、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我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八、公众意见提出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内蒙古鑫祥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