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联和氟碳新材料有限公司1.2万吨/年VDF及配套产业链产品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信息
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xx7Ind5t6EPngkKCRtSmaA(提取码 45cD)
自公示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也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函索纸质报告书。
函索纸质报告书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内蒙古联和氟碳新材料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天伟
联系方式:17604806143
通讯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项目位于乌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蒙古联和氟碳新材料有限公司厂区内。
2、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项目厂址周边公众。
3、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建设项目环评公众意见表下载网址: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4、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自公示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交意见时,请尽量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同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我单位在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下,不会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公开,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5、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期起5个工作日。
内蒙古联和氟碳新材料有限公司
2026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