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将《成都博高合成材料有限公司验收后变动环境影响分析报告》主动公示,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成都博高合成材料有限公司验收后变动环境影响分析报告
项目地点:成都市邛崃市羊安工业园区羊横四线一号
委托单位:成都博高合成材料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成都博高合成材料有限公司为保证产品质量,在保证产品及产品规模不变的情况下,计划对醇酸树脂、丙烯酸树脂、水性树脂、7110甲聚氨酯固化剂、水性异氰酸酯固化剂、水性环氧固化剂等六种产品的原辅料进行调整。
报告主要结论:为分析本次变动的环境影响情况,成都博高合成材料有限公司编制完成《成都博高合成材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验收后变动环境影响分析》,报告结论:本项目变动仅针对原辅材料,产品种类及产品产量未发生变化,本项目变动后,企业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的产排污节点、污染防治措施、污染物种类、污染物排放量均未发生变化,不会造成水环境、大气环境、声环境、地下水及土壤环境功能的下降,未导致环境不利影响,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等级不变,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环境保护措施五个方面也均无重大变动,因此,在切实落实原环评、验收及本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对策措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及环境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项目变动内容从环境保护角度可行。
联系人:陈思强
联系电话:18010676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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