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相关规定,为让公众充分了解本项目,接受项目周边公众的监督,现就[聊城金鲁裕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4000吨农药中间体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有关信息予以第二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聊城金鲁裕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4000吨农药中间体项目
项目地址:莘县古云化工产业园,聊城金鲁裕化工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建设内容:计划投资5000万元,在厂区空地建设生产车间,原料、产品储罐,危化品仓库,循环水泵房等设施,建设三氯丙酮生产装置,一氯频呐酮、二氯频呐酮生产装置,二氯醛基丙烯酸生产装置,2,4-二氯苯酚生产装置。项目建成后,具备年产三氯丙酮5040t、一氯频呐酮2018.15t、二氯频呐酮1032.56t、二氯醛基丙烯酸1008t、2,4-二氯苯酚5040t生产能力。
项目性质:新建(迁建)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 建设单位:聊城金鲁裕化工有限公司
(2) 联系人:弓总
(3) 联系电话:18653618585
(4) 通讯地址:莘县古云经济技术开发区商王庄村
三、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 评价单位:山东求卓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 通讯地址:聊城开发区财智大厦2201室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UjfX-ax9q-zvp0a8bbrVmg?pwd=dsiu
提取码: dsiu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聊城开发区财智大厦2201室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受本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来函、来电、传真、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我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八、公众意见提出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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