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 4 号),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完成后,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批前,应当向社会公开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根据方案要求,在向环保主管部门报批前,我单位现将《海林市山源食用菌种植加工厂建设项目》进行网上全本公示,向社会公开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信息。
建设单位:海林市山源食用菌种植加工厂
联系人:曹
联系电话:15804516332
通讯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海林县二道乡
附件1:(公示稿)海林市山源食用菌种植加工厂建设项目.pdf1.5 MB, 下载次数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