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待车队楼顶防水应急维修改造项目
磋商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LNZB-GCZ2026-0228
项目所在地:辽宁省,沈阳市
一、磋商条件
接待车队楼顶防水应急维修改造项目施工已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188,039.20元,采购人为辽宁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磋商采购。
二、项目概况
规模:接待车队楼顶防水应急维修改造项目施工,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范围:接待车队楼顶防水应急维修改造项目施工,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具备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
3、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供应商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在册同时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且无在建工程。
5、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6、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09月11日至2026年09月16日08:30至16:30时;
获取方式:在线购买方式:采购文件款:500.00元。访问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站(www.365trade.com.cn/),登录后可根据项目名称寻找并参与该项目报名。下载采购文件时请按要求在线支付文件款和平台使用费,下载者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段内完成支付获取电子采购文件。注:发票为电票。平台统一服务热线:010-86397110。采购文件售价:500元/本,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9月24日09:30时;
递交方式: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开标楼第一会议室
六、磋商会议时间及地点
磋商时间:2026年09月24日09:30时;
磋商地点: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开标楼第一会议室
七、其他
1、建设地点:黄河南大街112巷9号,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接待车队;
2、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45天内维修完毕,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
3、质量要求:合格;
4、磋商保证金: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元),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由供应商单位以基本账户转账方式递交至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账户。
八、监督部门
辽宁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九、联系方式
采 购 人:辽宁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系人:刘昊
电话: 13700000295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项目负责人:刘庆芳
电话:024-23372321、024-23382836
电子邮箱:lngczbgs220@163.com
开户行: 农行沈阳和平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06135601040003330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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