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江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金陵科技学院(采购单位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金陵科技学院非政府采购项目(学校内控采购),(项目名称)智慧融媒体中心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编号:NJJC-2026ZB0929
1.2 项目名称:智慧融媒体中心建设项目
1.3 预算金额:150万元
1.4 最高单项限价:150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标。
1.5 采购需求:建设内容主要包括:(1)智慧融媒体中心建设:含融媒体管控中心、融媒体演播室、网络育人名师工作室的空间布局;专业导播切换采编播系统、非线性编辑系统、音视频采集系统、提词系统、数字调音系统等演播制作系统;融媒中心屏、演播室屏;智慧融媒软件系统及舆情报告、培训服务,以上内容并完成安装、调试以及运行维护。(2)其他服务:含能源管控数据服务、无纸化办公系统升级(终端设备更新12套、系统软件迭代换新、线路更新)、5G直播室数智化升级(含多屏发布控制系统),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项目需求。
1.6 合同履行期限:30个工作日(含)内完成项目供货及安装调试。
1.7 本项目是否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否。
1.8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否。
1.9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1.10 项目经费:运营商合作经费 。
1.11采购类型:非政府采购(学校内控采购)
1.12项目所属行业:工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上一年度的会计报表(或审计报告)或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成立不满一个月不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的原件)(格式见后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无。
2.3参照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按照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货物,仅接受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投标,非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投标为无效投标。(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未提供)。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货物。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货物: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方法和标准。
2.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三、现场考察
采购人不组织集中考察或答疑,供应商可自行勘察,请务必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地查勘,在随后的采购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四、获取招标文件
4.1时间:2026年9月30日至2026年10月13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4.2方式:(1)文件提供方式:纸质文件。
(2)供应商前往报名平台:119.45.145.115/NJJCBaoMing/company/views/baominglist.html进行注册,注册时信息须真实有效。注册成功后,供应商可通过报名平台选择项目并支付费用。
支付完成后,纸质文件可通过现场领取或邮寄送达,现场领取的请至南京江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89号龙湖时代1栋29楼)领取,需邮寄送达的请联系025-58835827-0,提供邮寄信息。
4.3平台服务费:1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份数:统一胶装,纸质版响应文件一式伍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件壹份[一般应为PDF格式、U盘形式(单独封装)]。当纸质正本文件与副本、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供应商须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2)提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2026年10月2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3)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4)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金陵科技学院江宁校区图书馆楼东北角一楼开标室。
特别提醒:校外人员(含访客)进校条件会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将流程发送至报名邮箱,各供应商按照流程申报即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 供应商采购活动信用承诺制:
(1)参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有关规定,本章2.1条所涉及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可以在投标文件中一次性提交,也可以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提供信用承诺函的,即可不再提供本章2.1条所涉及的证明材料。
(2)供应商仅提供信用承诺函而未提供本章2.1条所涉及的证明材料的,须在中标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函所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伍份),证明材料须加盖公章并按招标文件要求装订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
(3)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4)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7.2 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相关网站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八、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名称:金陵科技学院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弘景大道99号
联系人:苏老师
联系方式:18913806888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南京江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89号龙湖天街1栋29楼
联系方式:曹雪025-58066836、025-58835827-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雪
电话:025-58066836、025-588358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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