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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桃市2019年汉江综合整治项目棚户区改造工程(木材厂地块二期)工程检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2-11-07   地区:湖北 【我要打印】

项目概况

仙桃市2019年汉江综合整治项目棚户区改造工程(木材厂地块二期)工程检测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仙桃市恒迪三期42栋115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1月22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dx/2022/059

项目名称:仙桃市2019年汉江综合整治项目棚户区改造工程(木材厂地块二期)工程检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6.737805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06.737805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仙桃市2019年汉江综合整治项目棚户区改造工程(木材厂地块二期)工程检测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建设工程结束。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落实政府采购预留份额政策: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00万元以上的货物和服务项目、4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落实价格评审优惠幅度政策: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比例为10%—20%。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为4%—6%。政府采购工程的价格评审优惠按照财库〔2020〕46号文件中对应的3%—5%、1%—2%的规定执行。对小微企业中的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采购产品纳入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内企业、采购产品获得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企业,以价格评审优惠幅度的上限给予评审优惠。

(3)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微型企业)等政策;对小微企业中的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采购产品纳入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内企业、采购产品获得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企业,以价格评审优惠幅度的上限给予评审优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中包括见证取样、设备安装、地基基础、主体结构;且须通过 cma 计量认证。(2)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中级工程师(工民建或建筑工程专业)及以上职称和近半年任意三个月社保证明;(2)供应商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网站查询截图扫描件加盖公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1月08日 至 2022年11月14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仙桃市恒迪三期42栋115号)

方式:方式: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需提供下列资料(证件)的原件和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满足公告中所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 上述资料(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且有关变更、年检等记录页均需复印齐全;有关证件在变更、年审中的,提供管理部门的正式结果公告,变更申请书(报告)、受理通知书(单)等非正式结果文件不予认可。 (3)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的程序要求: 报名和资格审核时需委托代理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投标报名和资料审核,委托人必须是本项目的负责人,合格的单位才能购买招标文件;委托人应一次性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本公告中所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中小企业申明函,以上资料,验原件留复印件且一一相对应(复印件不退,且复印件须盖本单位公章)。登记后统一发放招标文件。 4、售价:0(元)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2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仙桃市恒迪三期42栋115号)

五、开启

时间:2022年11月22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仙桃市恒迪三期42栋115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项目采用资格后审,采购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

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采购人应当终止采购活动,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采购机构在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向投标人收取任何费用。(免收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招标文件的工本费、报名费)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仙桃市城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仙桃市

联系方式:董经理1867414614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仙桃市恒迪三期42栋115号

联系方式:陈女士 133960183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女士

电 话: 13396018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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